林衛國抬頭,渾濁的視線撞上我,嘴唇哆嗦著:
“曉曉......”
我沒理會那聲呼喚,整理律師袍起身。
“審判長,我是原告代理律師林曉。”
“被告沈婉,長期對原告實施毆打、辱罵、限製人身自由,並以掌握所謂‘事故材料’為由進行敲詐。”
我把證據一份份遞上去:
“這是鄰居錄音,這是派出所出警記錄,這是醫院驗傷報告。”
我頓了頓,打開投影。
屏幕上,沈婉正把一疊現金甩在林衛國臉上,罵得刻薄:
“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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