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站在門口,看著那扇嶄新的鎖,怒火直往頭頂竄。
掏出手機,撥通繼母電話。
“開門。”
她的態度反常地硬氣:
“開什麼門?這不是你家了。”
我捏緊手機,一字一句:“我最後問你一遍,開不開?”
“不開。有本事你報警啊。”
“好。”
我掛斷電話,直接按下110。
二十分鐘後,兩個民警上了樓。
敲門。
繼母這才把門打開,臉上堆著笑:
“哎呀警察同誌,怎麼還驚動您了?一點家事,不用麻煩......”
“有人報警說你們非法侵占他人住宅。”
年長的民警公事公辦:“這房子是誰的?”
繼母立刻紅了眼眶,聲音都帶了哭腔:
“警察同誌,你們可要給我做主啊!這是我老公留下的房子,他剛走,這丫頭就要霸占著不給我們!”
“我兒子馬上要結婚了,女方都懷孕了,就等著這套房子結婚呢!她倒好,賴著不走,還想把我們孤兒寡母趕出去......”
她越說越來勁,眼淚嘩嘩往下掉:
“我老公臨死前有遺囑,說房子留給兒子!街坊鄰居都知道!她現在死活不認賬,還要報警抓我們......”
旁邊的年輕民警看向我:“她說的是真的嗎?”
我看著繼母那張哭天搶地的臉,忽然笑了。
“你說我爸立了遺囑?”
“對!”
繼母擦了把眼淚,轉身進屋,很快捧出一張紙。 “這份遺囑有你爸的親筆簽名,錯不了。”
她把遺囑遞到警察麵前,又扭頭看著我,眼裏滿是得意:
“這套房子,現在已經是你弟弟的了,你別妄想了。”
“還有,我翻遍了你的屋子都沒有找到房產證,識相點快拿出來,我就不計較你今天報假警這個事。”
報假警?
我看著她一臉囂張的樣,冷笑道:
“我也想知道,一個本就不屬於自己的財產,怎麼立遺囑轉移給別人?”
繼母的笑僵在臉上,聲音陡然尖利:
“你什麼意思?”
我從包裏拿出那個牛皮紙袋,取出那幾張泛黃的文件,遞給民警。
“警察同誌,這是我母親留下的遺囑。”
“她去世那年我六歲。這套房子,在她和我父親離婚後,就已經過戶到我名下,並做了公證。”
我一字一句道:
“這套房子的戶主,二十三年前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