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年前,我不顧父母的強烈反對,執意嫁給了一無所有的鳳凰男蕭任。
那時候,他家徒四壁,還有一個刻薄的母親和被寵壞的妹妹。
是我帶著豐厚的嫁妝,在這個城市買房買車,陪他吃泡麵,住出租屋,一點點打拚出現在的家業。
他曾紅著眼眶發誓。
“昭涵,這輩子我一定讓你過上好日子,絕不讓你受一點委屈。”
我信了,為了這句承諾,我在這個家裏當牛做馬,忍受婆婆的刁難,小姑子的吸血。
可到頭來,承諾變成了笑話。
就在我們結婚的第三年,蕭任變了。
他成了徹頭徹尾的“扶妹魔”。
他把我的付出當成理所當然,把他全家的貪婪當成天經地義。
我依舊記得徹底對他死心的那天。
那天我查公積金賬戶,發現裏麵的餘額少了一大半。
質問蕭任時,他正陪著蕭月月在看房。
電話那頭,他漫不經心地說了一句。
“哦,那錢啊,我取出來給月月買房付首付了。”
我當時隻覺得天旋地轉,那是我辛辛苦苦攢下來準備換大房子的錢,也是我給未來孩子存的教育資金。
“你怎麼能不經過我同意就動我的錢?!”
我在電話裏歇斯底裏。
蕭任卻語氣不耐。
“都是一家人,分什麼你我?
你工資那麼高,幫幫妹妹怎麼了?她要是沒房子,以後怎麼嫁個好人家?”
那一刻,我的心徹底涼透了。
三年戀愛,八年婚姻,放棄了優越的家庭,就換來這樣一個結局。
我不甘心,不肯就此認輸。
於是,我試圖挽回,試圖和他講道理,甚至試圖用離婚來威脅。
可在這個家裏,我就像個外人。
在他一次次的偏袒中,我們反複爭吵、冷戰,直至精疲力盡、心如死灰。
像鈍刀割肉一般,一點點將最後的感情消磨殆盡。
所以當離婚冷靜期隻剩下最後十天時。
我心裏竟然有了一絲解脫的快感。
“蕭任,我後悔了,我要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