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損失三個億啊!這次瘋婆子真是把傅總惹急了,搞不好會被趕出家門。”
“趕出家門?大卸八塊都不為過!這都是老江總的女兒,怎麼長得不像,性格也天差地別,一個是天使,一個是惡魔!”
“死了更好,這樣傅總就能跟小月姐修成正果了......好了別說了,瘋婆子還醒著。”
我趴在地上,笑得淒慘。
這三個億,又有哪一分是傅嶼靠自己賺的呢?
帶走傅嶼的不是別人,是我的養妹,江家的假千金,江月,一個在大山裏,被親生父母又一遍丟棄的女孩。
是在尋失蹤的我路上收養的孩子。
二十幾年前,南城所有人,不羨慕江家夫妻靠雙手打造全國最大的酒廠。
隻羨慕他們懷裏那個嗷嗷待哺的女兒。
就是我,江茵。
爸媽對我寵愛倍至,就連天上的星星都買來幾顆,以我的名字命名。
因為不放心我落入壞男人手中,也不忍心我為事業操勞。
他們在全國的福利院,精心挑選了幾個男孩,作為童養夫培養。
傅嶼,是最優秀的,也是最有野心的。
是我喜歡的,也是對我最好的。
自幼兒園起,他就是我的跟班,我的保鏢。
座位必須在我身後。
誰偷了我一塊橡皮,他就能把那人的書包燒爛。
八歲的他,已經寫了一手好字。
親手簽下我爸手中無論何時江家財產隻歸與我,與他毫無關係的公證書。
聲音稚嫩語氣卻堅韌的保證:“如果有一天我讓茵茵傷心了,那我就自廢一隻手臂。”
十五歲時因為我吵著非要去水庫遊泳,險些溺水。
傅嶼為了救我,躺在ICU兩個月才撿回一條命。
也是這兩個月,我被競爭對手盯上,拐進深山藏匿。
媽媽精神出了問題,爸爸病倒。
好不容易重金買到線索,帶回的卻是江月。
見她身世可憐,就養著了。
後來是剛醒來得知實情的傅嶼,偷拔了針管溜出醫院。
兩把火燒了對手的房子和公司,還捅了兩刀,才逼問出我的下落,也因此被關進去教育三年。
三年裏,他從不間斷的給我寫信,健身,學修。
出來後,接管了爸爸的公司,照顧我們一家。
媽媽的病情有所好轉,不需要再住在精神病院。
爸爸的身體也好了很多,不需要再硬撐著,可以居家享福。
小江月也進了高等學府,出落的亭亭玉立。
而我,早已走出被拐的陰霾,回到從前自在灑脫的生活,打球,騎馬,賽車。
日子幸福平靜,直到親眼撞見傅嶼和江月滾在我們的婚床。
兩個人不著寸縷,身下是我還沒躺過的紅色床單。
那天,我發瘋一樣砸碎了所有東西。
江月跪在地上,哭著說:“別怪阿嶼哥哥,是我單方麵的喜歡他,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傅嶼也跪在地上,一刀插進手臂上說:“別怪小月,是我喝多了,認錯人。”
“這刀,就當我賠罪,我認錯,原諒我,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