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
我正在新租的房子裏收拾東西,我媽幫我帶著琪琪去公園玩了。
律師告訴我,“周晴那個案子,二審維持原判。另外張海偽造死亡確認書,包庇罪成立,判一年八個月。”
“你那邊的追回贈予案,折合現金四十七萬三千元。她名下的房子已經拍賣,錢款在法院賬戶,你隨時可以來領。”
手機又響了,我接起來。
“白晨。”
是小姑子。
“什麼事?”
她等了幾秒鐘,然後突然喊起來:“你滿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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