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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午,我把兒子送到學校後,去了李阿姨推薦的律師事務所。
寫字樓在市中心,二十三樓。
前台核實預約後,帶我進了一間小會議室。
趙律師已經在等著了,比照片上更幹練,短發,黑色西裝。
“您好,請坐。”她遞給我一杯水,“李阿姨大概跟我說了您的情況。您想從哪開始聊?”
我從包裏拿出一個U盤,放在桌上:“這裏麵有一些照片,是我丈夫在過去半年裏,為他幹兒子消費的記錄。包括收據、轉賬憑證。”
趙律師接過,插在電腦上。
她看得很仔細,偶爾拖動鼠標放大。
“這些證據您是怎麼獲得的?”
“一部分是從他的書房找到的。”我說,“一部分是我自己觀察拍下的。”
“書房......您有權利進入嗎?”她問得很謹慎。
“那是我們共同的家。”我說。
“而且,這些賬本沒有上鎖,鑰匙放在公共區域。”
趙律師點點頭,繼續看。
過了大約十分鐘,她抬頭:“這些材料很有用,但還不足以構成完整的證據鏈。您需要證明這些款項是從你們夫妻共同賬戶支出的,並且您對此不知情。”
“我有銀行流水。”
我拿出打印好的幾頁紙,“他有一張副卡,消費記錄我這裏看不到,但主卡有幾次大額提現,時間跟這些消費對得上。”
趙律師對照著看:“嗯......這張,三月十五號提現兩萬,第二天馬術俱樂部收據是一萬二。這張,五月十號轉出八萬,您找到的紙條是小學讚助費。”
她停下來,看著我:“您打算離婚嗎?”
這個問題很直接。我沉默了幾秒。
“我不知道。”我說,“但我要先拿回屬於我和孩子的錢。”
“理解。”趙律師說。
“那我們的目標就很明確:第一,固定證據,證明這些大額支出屬於未經您同意的單方贈予;第二,發律師函要求返還;第三,如果對方拒絕,提起訴訟。”
“能要回來嗎?”
“法律上,可能性很大。”她翻著材料,“您丈夫這種行為,明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額支出,且受益方是第三方。如果您能證明您對此不知情且未同意,法院大概率會支持您的訴求。”
她頓了頓:“但這個過程可能會有一些......不愉快。您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我說。
“好。”她打開筆記本,“那我們一步步來。首先,我需要您簽署一份委托協議。然後,我們會正式發函給孫先生一家,要求返還這些款項。同時,建議您盡快梳理家庭資產情況,包括房產、存款、投資等。”
我簽了字。鋼筆寫在紙上,沙沙的聲音。
“趙律師。”我問,“這些事,大概需要多久?”
“看對方態度。”她說,“如果順利,一兩個月。如果不順利,可能需要半年以上。”
“費用呢?”
她報了個數字,在我預料之內。我點點頭:“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