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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點開瀏覽器,搜索了“樂高品牌旗艦店 城南店”。
頁麵跳出來,最新款的展示圖片下麵標著價格:2499元。
和我查到的那筆消費一模一樣。
鼠標滾輪往下滑,看到用戶評價區。
我一條條翻看,大部分是家長抱怨太貴,但孩子喜歡。
翻到第三頁時,手指停住了。
一條兩周前的評價,用戶名是“孫家小寶爸”,配圖是那個機甲套裝,文字寫著:“兒子期末考試進步了,獎勵一個!謝謝兄弟@偉哥,破費了!”
我盯著那條評價看了很久。
然後截圖,保存。
電腦右下角的時間顯示兩點十分。
我關掉網頁,開始收拾屋子。
拖地,擦桌子,洗衣服。
洗衣機轉動的聲音在安靜的房子裏顯得特別響。
電話響了,是老孫的妻子林倩。
“嫂子,在家呢?”她聲音很熱情,“沒打擾你吧?”
“沒事,你說。”
“是這樣,周六我們家小寶生日,在喜悅飯店請幾桌。你和陳哥一定要來啊。”
她頓了頓,“小寶特意說了,要請小傑哥哥一起來玩。”
喜悅飯店。
我知道那個地方,中等偏上的消費,一桌菜大概兩三千。
“好,我問下陳偉的時間。”我說。
“陳哥肯定來,他可是我們小寶的幹爹呢。”
林倩笑著說,“那天他還說要給小寶準備個大驚喜,神神秘秘的。”
掛了電話,我繼續拖地。
陽台的瓷磚有些臟,我蹲下來,用抹布一點一點擦。
陽光照進來,能看到空氣中飄浮的細塵。
擦到第三塊瓷磚時,手機震了一下。
李阿姨回郵件了。
“小寧,這種情況是可以主張權利的,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處理權。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將大額共同財產贈予他人,屬於無權處分,另一方有權要求返還。關鍵是要有證據證明:一款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二贈予行為未經你同意;三贈予數額較大,建議先收集證據。”
我把這段話看了兩遍,然後回複:“謝謝李阿姨。如果有消費記錄、轉賬憑證,以及能證明受贈方身份的材料,夠嗎?”
等待回複的時間裏,我打開手機相冊。
裏麵大多是兒子的照片,學校的,家裏的,偶爾有全家福。
翻到最近一張,是上個月陳偉生日時拍的,兒子舉著蛋糕,陳偉在笑。
我看了幾秒,然後打開手機銀行APP。
我和陳偉的聯名卡有三張,其中一張副卡在他那裏。
主卡的消費記錄我能看到,但副卡的詳細消費必須登錄他的賬戶。
密碼我們彼此都知道——至少曾經知道。
我輸入他的手機號和密碼,點擊登錄。
頁麵跳轉,顯示密碼錯誤。
我愣了愣,重新輸入一次。還是錯誤。
試了第三次後,係統提示賬戶已鎖定,需要驗證碼或去櫃台解鎖。
我放下手機,走到客廳。
陳偉的書房平時鎖著,他說裏麵有公司文件,怕兒子亂翻。鑰匙他隨身帶著。
我在客廳站了一會兒,然後去陽台收了衣服。
一件件疊好,分類放回衣櫃。陳偉的襯衫需要熨燙,我拿出熨衣板,插上電。
蒸汽湧出來,帶著潮濕的熱氣。
我把襯衫鋪平,熨鬥慢慢推過。領口,肩線,袖口。每一下都平穩緩慢。
熨到第三件時,手機又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