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當庭宣判,我大獲全勝。
判決方誌強和林倩,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連本帶利償還我0萬元付款。
並且,需要在市級報紙的頭版,連續三天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對我名譽造成的不
良影響。
拿到判決書,兩人徹底傻眼了。
但他們顯然沒有吸取教訓,選擇了拒不履行判決。
不僅不還錢,不道歉,甚至還在短視頻平台注冊了新賬號,發小作文繼續對我進
行網絡暴力,把我塑造成一個為了錢六親不認的惡毒老太婆。
對於他們的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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