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館住到第五天,我開始找房子。
手上的存款不多,隻能租遠離市中心的老舊小區。
一室一廳,四十平米,牆皮有些剝落,但采光還好。
雖然條件不怎麼行,可總比那個“家”要好太多了。
簽完合同那天,我回了和陸沉舟的家——現在應該說是他的家,去拿剩下的東西。
用鑰匙打開門時,屋子裏很安靜。
玄關處,我的拖鞋還整齊地擺在那裏。
客廳茶幾上,那份離婚協議書不見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打開的絲絨盒子。
裏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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