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離婚判決書下來了。
陸廣浩因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同時,法院判決他需返還婚姻存續期間轉移的所有財產。
包括那枚兩百萬的鑽戒。
給徐夏的轉賬,以及婚禮挪用的一百二十萬。
由於證據確鑿,他幾乎淨身出戶。
我們的婚房在我名下,他自然分不到。
而他那點存款,在支付了賠償金後所剩無幾。
徐夏在審判過程中作為證人出庭,指證陸廣浩欺騙她的感情和錢財。
作為交換,我的律師幫她爭取到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