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村裏到鎮裏的拖拉機一天隻有一趟,這天我準備坐拖拉機,去鎮上買雪花膏,彈幕又亮了。
“哇,男主又送我們妹寶兒東西了,這手表我們妹寶兒戴著真好看!”
“好像是女配讓男主幫忙修的那隻唉,男主又轉送女主真的好嗎?”
手表?是了,前陣子大哥送我的手表壞了,吳亮鑫說他知道誰會修,修好了給我送過來。
我答應了。
誰知道修好的手表沒等來,等來了手表易主,嗬!
我上前一步,指著沈玉蘭手腕上的手表:“吳亮鑫,這不是我的手表嗎?怎麼跑到了她手上?”
“呃,蘭蘭喜歡這個款式,我就給她了。”他有些心虛,但說著說著越發理直氣壯,“不就一隻手表嗎,這麼計較幹嘛,!”
不就一隻手表?說得輕鬆!
一隻手表120,普通工人一個月工資才30,工作大半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到,慷他人之慨,他做的可真熟練啊!
這手表是我大哥送給我的16歲禮物,大哥去當兵了,一去就是三年,看到手表我就會想起大哥。
思及此,我死死的盯著吳亮鑫:“你憑什麼把我的東西送人!”
麵對我的質問,他有些不自在,沈玉蘭看他為難,直接護在他身前:“不就是隻舊表嘛,當誰稀罕!”
“不稀罕,那你還給我呀!”我揚眉,似笑非笑。
“鑫哥哥送給我的,我憑什麼還,沒這個道理。”沈玉蘭得意的看著我。
吳亮鑫也不出聲,任由沈玉蘭得意忘形。
我神色從容:“不還的話我就要報警丟失貴重物品了,而你就是嫌疑人,要是警察從你身上搜到,到時候可就不好說了。”
她怕了,摘下表就要扔到地上,我出言阻止,“它最好是完好無損,要是有什麼差錯,我可要報警了,損害他人貴重物品。”
她頓住,把表胡亂塞給我:“給給給,當誰稀罕,送我我都不要!”
我把手表戴好,但笑不語,輸者的掙紮可太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