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在江城正式開庭,我根本不想再看到陸靳嶼的那張臉,隻好委托律師代理。
在最後陳述時,一直沉默的陸靳嶼突然站了起來,聲音哽咽:
“法官,我傷害了我這輩子最愛的人,求求你們,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讓我用餘生去彌補......我不能沒有她......”
判決幾乎毫無懸念:我與陸靳嶼解除婚姻關係。
夫妻共同財產,依照婚前協議及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判決書送達當天,不知是蘇蔓狗急跳牆,還是另有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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