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最終還是走上了法律程序。
我家人東拚西湊,勉強湊了八萬塊賠償金,希望能換來諒解書。
但我拒絕了。
開庭那天,我和老公都沒有去。
律師全權代理。
庭審結束後,律師打電話告訴我們結果:
弟弟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執行。
媽媽因為年紀大了,且情節較輕,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
民事賠償部分,法院支持了我們的訴求,判決他們賠償十五萬,分期支付。
律師在電話裏說:
“你爸媽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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