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強的判決書下來了。
敲詐勒索未遂,誹謗罪,尋釁滋事罪。
數罪並罰,判了八年。
還要賠償趙董精神損失費、名譽損失費共計兩百萬。
雖然沒有五百萬那麼多,但也足夠讓他傾家蕩產了。
因為拿不出錢,法院強製執行了他的個人財產。
他那輛開了三年的破車,還有他名下的一點存款,全部被凍結拍賣。
甚至連他在老家的祖宅,也被查封了。
這下,他是真的變得一無所有了。
至於婆婆。
因為沒人交醫藥費,被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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