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局的離婚窗口前,沈翊無論如何都不肯向前邁一步。
他一遍一遍的說:
“為什麼,明明昨夜你剛答應和我在一起,為什麼我們要離婚?”
我愣住了。
因為,我們在一起已經是十年前的事。
十八歲,在校門口的小餐館他向我表白,發誓會一輩子對我好;
十年後,昨晚他約我最後吃一頓晚飯,也是在那家小餐館,我們談的,是離婚。
他有了自己的情人,為了讓我放手,用盡所有惡毒手段,最後,還要假惺惺吃散夥飯。
他說:“阮阮,我們從這裏相識,也即將從這裏分別,也算是善始善終了。”
我們吃完那頓飯,終於要結束遍地狼藉的愛情。
誰能想到。
沈翊會在這時失去所有記憶,回到了十八歲呢?
他不安的問我:“阮阮,我們為什麼會離婚?我們明明有那麼多美好的回憶,那麼愛著彼此......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深吸一口氣。
是啊。
到底發生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