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
法院的宣判下來了。
那天是個陰天,但我卻覺得陽光明媚。
張紅梅因貪汙罪、職務侵占罪、非法行醫罪以及故意傷害罪(指使王浩違規手術),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浩因非法行醫罪、重大醫療事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吊銷執照,終身禁入醫療行業。
聽說宣判的時候,張紅梅當庭痛哭流涕,跪在地上磕頭求饒,說她還要供孩子上學,說她知道錯了。
但法官隻有冷冷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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