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著“棄嬰”那兩個字,感覺渾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在出生證明的下麵,是一份收養協議。
收養人,是梁建國和柳玉華。
而被收養人,是我。
協議的末尾,還有一行手寫的小字:【此女嬰係路邊撿拾,作為童養媳,撫養至成年,與我兒梁羲風婚配。】
童養媳......
婚配......
我看著‘童養媳’三個字,突然笑出了聲,笑得眼淚都流了出來。
原來我連人都不是,隻是個物件。
怪不得,他們從小就讓我讓著梁羲風。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