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後,法庭。
張彩霞穿著看守所的灰色馬甲,坐在被告席上,看到我時,眼神怨毒得像要啐出毒汁。
她的辯護律師,一個油頭粉麵的中年男人,正試圖將一切輕描淡寫。
“家庭糾紛”、“長輩對晚輩的教育方式不當”、“事情過去多年,早已過了追訴時效”......
一個個詞從他嘴裏吐出來,輕飄飄的,仿佛隻是在說一件無關緊要的鄰裏摩擦。
我的律師站了起來,將第一份文件遞交上去。
“法官,這是我當事人的司法鑒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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