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原告,對麵是我的爸爸媽媽和妹妹。
庭審開始,爸爸媽媽的律師就起身說道。
“審判長,我的當事人作為家庭主婦,負責照料患病老人,原告彙款是用於家庭共同開支和老人贍養,合情合理。”
“這些轉賬記錄隻能證明原告與我當事人之間有金錢往來,並不能直接證明這筆錢的具體用途。”
我笑了:“審判長,我有更直接直接的證據。”
我拿出一個U盤,示意工作人員在身後的大屏幕上播放。
大屏幕上的畫麵被切割成了兩邊。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