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決很快下來了。
林曉曉構成誹謗罪,證據確鑿。
判決她必須在本地論壇和報紙上公開登報道歉,持續一周。
並且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
雖然錢不多,但這是對她最好的懲罰。
那篇道歉信,措辭卑微,承認了自己P圖造謠、惡意中傷的全部事實。
公司內部論壇也置頂了這份道歉信。
我徹底洗清了汙名。
至於那三十萬的賭債,利滾利,已經變成了天文數字。
她被多家網貸公司聯合起訴。
她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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