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她進去的第三年,就有個律師來看過她。
那律師遞給她一份文件。
是離婚協議書。
律師說,是許海鋒先生委托的。
霍青禾拿著那份文件,盯著“許海鋒”三個字,看了很久。
然後,她拿起筆,在女方簽字的地方,用力地、一筆一劃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她沒問為什麼,也沒問他在哪裏,過得好不好。
她沒資格問。
簽完字,把文件推回去,她隻對律師說了一句:“告訴他,我對不起他。祝他以後......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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