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辯剛結束,大學舍友突然發來一筆賬單,備注:
【四年來積累的彩禮,請支付。】
點開一看:三十八萬八。
起初以為隻是玩笑,直到她發來詳細到日的賬單明細,並附上一句:
【四年同居,和結婚有什麼分別?彩禮當然該給。】
接著又補了一條:
【畢業後分開,你還得按月付我500撫養費,直到我再婚。】
我看著屏幕,氣笑了。
首先宿舍是大學學校分配的,其次我是女的!
......
【我是985高校學曆,在本地婚戀市場屬中上水平,平均彩禮20萬。】
【戀愛期間以住一起為目的追求女方的必要開銷,按市場標準2000元/月計,四年共96000元。】
【同居四年,我承擔大部分家務,家務勞動市價3000元/月,共144000元,折價50%後為72000元。】
…
【以上累計546560元,念你剛畢業,隻收38萬8,分期需加收5%延期手續費。】
汪琳的消息一條接一條彈出來,我徹底懵了。
第一反應是:
她瘋了?
沒來得及消化,同學徐靜的電話就打了進來,語氣急促,“樂樂,你收到汪琳消息了嗎?她非說我是她前任,要找我收五萬塊錢的分手費,不給就要曝光我,這人是不是有病?”
“別理她。”
掛斷電話,我完全無法理解。
我們不過是被隨機分到同一宿舍的普通同學,怎麼在她口中就成了“對象”?
大一入學時,我們被分到的宿舍是三人間,當時的第三個舍友就是徐靜。
但徐靜半年後因為家裏原因就搬了出去,也一直沒有其他同學搬進來,所以這幾年下來,宿舍裏隻剩下我和汪琳兩個人。
在平時的相處裏,她總是主動打掃衛生,有小組作業也是積極承擔,很多次還幫我拿快遞、收衣服,我因此感到過意不去,就時常找機會請她吃飯、喝奶茶。
我一直以為我們是融洽的舍友關係,連其他同學也都說羨慕我們宿舍關係很好。
可我從來都沒有想過,她心裏竟記著這樣一筆賬。
思慮再三,我決定回宿舍當麵說清楚。
可我剛進宿舍,就發現狹小的空間被這四個陌生人霸占,整間宿舍被煙味籠罩,還有一股讓人反胃的不明氣體。
我環顧四周,一眼看到我的床上躺著一個正在摳腳的中年男人,他順手把擤出的鼻涕抹在了我的粉色床單上。
惡心感瞬間湧上喉嚨。
“你們是誰?!”
我的尖叫聲傳出去後,汪琳漫不經心抬頭,“回來了,我的彩禮呢?打算怎麼支付。”
我強壓怒火,放緩語氣開口,“汪琳,宿舍明文規定不能帶外人進入——”
“規定個屁!”一個嗑瓜子的中年女人尖聲打斷,“在這兒,老娘的話才是規定!”
她拋下手裏的瓜子,起身打量著我。
“你就是林樂樂?”
“欠我女兒的三十八萬彩禮,打算怎麼還?還有以後的贍養費,最好每月準時到賬,不然要你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