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那天,法院來了很多人。
胡澈坐在原告席,臉色蒼白。他沒請律師,自己來的。
法官宣讀判決書。很長,核心意思就一句:遺囑有效,拆遷款歸我所有。
胡澈輸了。徹底輸了。
法官最後說:“原告如有新證據,可在十五日內上訴。”
他沒說話。
散庭後,我在走廊等他。他慢慢走出來,腳步虛浮。
看見我,他停下。
“滿意了?”他聲音沙啞。
“還有件事。”我說。
他抬頭。
我朝旁邊點點頭。梁婉從拐角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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