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著那張紙,逐字逐句地念出來:
“本人林淺承諾,工作後的全部工資上交父母保管。”
“結婚時的彩禮不低於五十萬,全部留給哥哥林耀祖作為家庭建設基金。”
“父母生病養老由本人全權負責,哥哥林耀祖不承擔任何贍養義務。”
每念一句,我爸媽的臉色就灰敗一分。
親戚們已經不是震驚了,而是恐懼。
這是什麼樣的父母,才能逼著親生女兒寫下這種東西?
這是要把女兒敲骨吸髓,榨幹最後一滴血啊!
“這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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