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從雲南回來不久,一個秋日的下午,我在社區活動中心寫完毛筆字,正準備回家,被居委會的李主任叫住了。
“林阿姨,有您一封信。從監獄寄來的。”
我一愣,接過信。
信封很普通,落款是某女子監獄。
拆開,裏麵是一張薄薄的信紙,字跡工整,卻有些僵硬:
「媽:
展信安。
請允許我還這樣叫您。我知道我不配。
我在這裏一年了。因為挪用公司公款,給李俊傑還賭債,事情敗露,判了三年。
李俊傑和我離婚了,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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