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我媽恢複單身,人就偏執得可怕。
她羨慕隔壁鄰居在大公司當領導,就在家裏搞起規章製度過官癮。
她要求我做任何事都要提前打報告、等審批。
隻因我打哈欠時沒有提前舉手喊“報告”,她迎麵給我一巴掌。
我高燒到嘔吐,她逼我一遍又一遍書寫就醫申請書。
在她身邊十八年,我落下了無數心理疾病。
但也學著她的樣子,有了官癮。
後來她被我折騰得想拔管子自殺,我摁住了她的胳膊。
“別急。”
“先寫申請。”
......
兩歲那年,我爸出軌了。
他外麵的女人是個白手起家的女企業家,長得不算漂亮,但出手闊綽。
離婚時,這女人還主動給了我媽兩萬塊錢,她說就當是從我媽手裏買走了配偶。
我媽要麵子,當場就把兩疊現金砸回了他們懷裏,可兩小時後她就開始抱怨生活不幸,沒錢寸步難行。
她順腳一踢,我小小的身軀整個向後挪動,撞到桌子後哭了起來。
“哭什麼哭?”
“你爸都跟人跑了,這個家都讓你哭散了,要不是你這個累贅,我用得著這麼辛苦嗎!”
自那一天起,我成了她唯一的出氣筒。
原以為挨打是家常便飯,隻要我熬一熬、忍一忍就能過去,可我七歲那年,隔壁搬來城裏的一家人,全都穿得光鮮亮麗,走過的路香氣飄飄,出行都開著小汽車。
聽說那個鄰居趙雅阿姨是大公司的高官,手底下管著一群員工。
母親的目光像被磁石吸住,牢牢黏在趙雅阿姨身上,說不清是羨慕還是不甘。
那天之後,家裏的空氣變了質。
她不知道從哪兒弄來一個舊文件夾,在封皮上寫下“家庭管理檔案”,掛在我們家客廳最顯眼的位置。
模仿鄰居阿姨的官威,成了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事。
而我是她唯一的下屬,也是她實踐這套荒謬規則的唯一對象。
十歲那年,媽媽交了新男朋友,但不到一年時間對方就跑了,隻留下挺著肚子的我媽,以及被迫擔下一切責任的我。
“都是你這個死拖油瓶,破壞我的幸福!”
那天,她把我倒掛在門梁上,用鞭子一下一下抽打在我身上。
門外的勸告聲越大,她打得越用力。
她說這是為了教會我成才。
直到趙雅阿姨威脅要報警來抓她,她才收了手。
但對我的責怪並沒有減少,我媽拋下鞭子,翻出家規,摔在我臉上,“家規第三條,沒有提前報備的情況下不許發出哭聲,你剛剛的哭聲已經超過了20分貝,按照規定,扣除你兩個月生活費。”
於是那兩個月,我成了班級裏的乞丐。
她忙著打麻將不給我做飯,也不給我錢買飯,我隻能去撿同學吃剩的東西填肚子。
有人為了惡作劇,在剩飯裏摻泥土、吐唾沫。
但我肚子太餓,即使如此還是一口一口咽了下去。
十二歲那年,學校組織春遊,每個同學都要交50塊錢活動費。
她讓我提前打報告。
我每天晚上寫完作業就開始寫申請,一篇申請8000字,我寫了一遍又一遍,她撕了一份又一份。
直到春遊的車已經開出這座城市,她才在申請表上填上了名字。
我媽用從趙雅阿姨那裏學來的話語,拗口開口:
“下次格式要規範,首行縮進兩個字符,結尾要有總結陳詞。”
後來班主任看我一整個學期都穿著磨破袖口的校服,在聽說了我家情況後,偷偷塞了五十塊給我同桌,讓她以“撿到錢”的方式給我。
可媽媽知道後,衝去學校大鬧,說班主任“誘導學生撒謊,破壞家庭規矩”,鬧了十幾次,硬是逼得校方把班主任調走。
自那以後,所有老師和同學看我的眼神都變了。
而我沒發現,其實自己的心態也已經悄然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