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裏的其他業主也出庭作證。
他們講述不止一次看到童童被王老太婆打罵,卻不敢插手。
一位老奶奶哭著說:
“早知道孩子受這麼大罪,我當時就應該報警。”
王家人還在做最後掙紮,聲稱隻是幫我撫養孩子暫住在我家。
童童的傷是自己不小心。
也是這一刻我明白李局長當初為什麼要充足的證據了。
他們真是恬不知恥!
麵對如山鐵證,王家人的辯解蒼白無力。
法官當庭宣判:
王剛和王老太婆作為主犯,分別判處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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