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宣判。
因遺棄罪、妨礙公務罪,造成被害人死亡,社會影響惡劣,數罪並罰。
爸爸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媽媽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那剩下的八千塊錢,以及家裏房子變賣後的款項,因為涉及詐騙案的後續賠償和我的喪葬費,被法院全部凍結執行。
他們為了這筆錢,殺死了女兒,毀了兒子,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最後,卻一分錢都沒花到。
退庭的時候,爸爸看見了大伯。
他拚命想往前湊,嘴裏喊著:“哥!哥!我是老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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