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和劉琴的案子,開庭那天我沒有去。
結果是林曉告訴我的。
劉琴,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張健,從犯,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那些放高利貸的,也因為涉黑,被一並打掉了。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至於我的那筆拆遷款和三套房子,在我把所有證據公之於眾,並明確表示放棄讓兒子繼承後,法院最終裁定,全部歸我個人所有。
我賣掉了兩套地段好的房子,連同手裏的存款,湊了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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