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我本想讓爸媽跟我道歉,但她們都出門了。
隻有我弟林偉在客廳打遊戲。
他赤著胳膊,穿著短褲,房間的暖氣顯然開得很足。
見我出來,他頭也不回地喊:「姐,給我倒杯水。」
我沒動。
他打完一局,把手機一摔,不耐煩地回頭:「你聾了?讓你給我倒水!」
我看著他,冷冷地說:「自己沒長手?」
林偉愣住了,像是聽到了什麼天方夜譚。
「林靜你吃錯藥了?敢這麼跟我說話?」他站起來,一米八的個子,比我高出一個頭,帶著一股壓迫感,「你信不信我告訴媽,說你欺負我?」
「去說吧,最好讓她拿個大喇叭,到小區裏廣播一下,她女兒因為沒給你這個二十歲的巨嬰倒水,就是欺負你。」
林偉氣得臉都紅了,指著我「你你你」了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我們鬧了個不愉快,我回臥室倒頭就睡。
迷迷糊糊睡到下午,我媽的電話打來了。
我一接通,她的大嗓門就從聽筒裏傳來:「靜靜,我跟你爸給你搖了個號,搖中了!你趕緊準備準備,下午我們去4S店提車!」
我愣住了。
搖號?提車?
我確實提過一嘴,說上班擠地鐵太累,想買輛代步車,但我還沒存夠錢,更沒去搖過號。
「媽,你們哪來的錢?再說,我沒搖號啊。」
「哎呀,媽用你的身份證搖的,運氣好吧,一下就中了!」我媽的語氣喜氣洋洋,「錢你別擔心,我跟你爸攢了十萬塊,先給你付個首付,剩下的你慢慢還貸就行。」
難道,是我錯怪他們了?
他們為了彌補我,專門給我買了個車?
「趕緊收拾一下,你弟跟他女朋友也在那邊等著了,我們一起去。」
林偉?和他女朋友?
我心裏咯噔一下,一種不祥的預感油然而生。
「媽,買車叫上他倆幹什麼?」
「傻孩子,當然是讓他倆也高興高興啊!」我媽的語氣理所當然,「你弟說了,他喜歡那款黑色的SUV,大氣!他女朋友家條件好,開這車去接她,有麵子!」
「所以,這車,是給我買的,還是給林偉買的?」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然後,我媽理直氣壯的聲音再次響起:「給你買的,跟你弟買的,有什麼區別嗎?車寫在你名下,你弟開一開怎麼了?你上班坐地鐵也方便,你弟談戀愛,總不能讓他天天打車吧?都是一家人,分那麼清楚幹什麼?」
「林靜,媽可跟你說,你弟這次談的這個女朋友,家裏條件特別好,要是能結婚,以後我們家可就指望他了。你做姐姐的,必須得幫襯著點!」
原來如此。
用我的資格搖號,用我的名義貸款,讓我來還車貸。
最後,車歸我弟開,去給他充門麵,好讓他傍上富家女。
而我,就負責當那個提供一切,卻不能擁有一切的冤大頭。
從暖氣,到車子。
他們從來沒把我當成一個獨立的個體,一個他們的女兒。
我隻是我弟的附屬品,是他美好人生的墊腳石。
我氣得渾身發抖,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喂?靜靜?你聽見沒?趕緊的啊,別磨蹭!」
我掛斷電話,冷靜了一會我想,不能讓她們得意洋洋打著我的名義貸款買車。
還是得去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