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兒生日,我給她買了個三層蛋糕,600塊錢。
可我還沒拿到蛋糕,外賣平台就顯示收貨。
我以為是外賣員怕超時,提前點簽收,打電話問他到哪了,可他卻理所當然回答:
“蛋糕我不是放在你家門口了嗎?三層那麼高,可別說你沒看見,我已經拍照了。”
我在家門口轉了幾圈,連樓上樓下門口都檢查了一遍,還是沒有。
可外賣員態度強硬,非說我已經收貨了。
我一氣之下退款,被商家駁回,沒辦法,我隻能申請客服介入。
沒想到客服卻秒回:
【親親,這邊顯示您已經收到蛋糕了,有外賣員拍的照片為證,如果您惡意投訴的話,需要賠付外賣員100倍罰款,共計6萬哦。】
可他們不知道,我們公司跟外賣平台一直有合作。
這次我點蛋糕回家,隻是公司對平台的一次測試,測試成功後,會成功簽約五千萬的項目。
既然他們態度惡劣,不按規章辦事,我幹脆直接取消合作。
到時候他們得賠我們公司兩億違約金,我看他們還怎麼嘚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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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遲遲沒回複客服,他又發來給我:
【親親,您這邊如果不願意賠付,是要按法律程序被告上法庭的哦。】
這簡直就是笑話,聞所未聞。
我沒收到蛋糕就已經是受害者了,現在居然還要求我另外賠付外賣員6萬,這不是明擺著敲詐勒索嗎?
其實我們美食達公司一直跟這家外賣平台有合作。
今年老板要跟他們聯合推出新的外賣平台,一個價值五千萬的項目。
合作前公司要求考核平台送貨速度、服務態度,還有對食品質量管控等。
而我正是此次項目考核的接洽負責人。
就他們現在這種售後服務態度,肯定是無法通過考核的。
現在快過年了,我也想促成這筆項目簽約,讓公司大夥兒都能過上一個好年。
所以我還是耐著性子打電話給外賣員。
“蛋糕我確實沒找到,要不這樣吧,我申請退款,然後重新下一個,你們平台安排人幫我重新送,我就不追究了。”
對方嗤笑一聲,“你在開玩笑嗎?你把蛋糕吃了,還好意思裝大度原諒我?你申請退款,賠商家的錢不還是算到我頭上?你腦子沒病吧?”
我全程好聲好氣,可他卻直接把電話掛了。
我很詫異公司合作了十年的外賣平台,對顧客竟然是這種態度。
平時我們的訂單都是公司賬號下單的,派送到別人家裏,從無紕漏。
可這次公司比較謹慎,讓我用私人賬號下的單,卻直接丟了外賣。
這筆項目還有一星期就得簽約,否則我們這五千萬的合作就黃了,跟老板那邊也不好交代。
於是沒辦法,我隻能嘗試給外賣平台的總裁劉總劉超打電話,可他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就在我抓著頭發,苦想辦法時,外賣員給了發來信息:
【怎麼樣?那六萬塊怎麼賠我?微信還是支付寶?】
他甚至甩過來自己的銀行卡號。
我認出來那是劉超兒子的銀行賬戶,多年合作,我不可能認錯。
我立馬回他:
【我是美食達公司的趙雅君,我們老板要和你們平台簽訂新平台啟動合作,所以讓我來對你們進行考核,你們這次違規操作,會有後台記錄,肯定不過關的。你必須按我說的做,不然我們老板很可能會換外賣平台投資。】
對方安靜了大概十分鐘,接著發來一張照片。
看到照片後,我頓時頭皮發麻,這也太詭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