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宴進行到一半,我去洗手間補妝。
隔間裏,傳來兩個女人的對話聲。
其中一個聲音,我很熟悉。
是江雪。
“放心吧,李總。”
“陸舟那個蠢貨,被那個草包迷得神魂顛倒。”
“隻要我們利用林阮的消費記錄,就能坐實他挪用公款的罪名。”
“到時候,這技術專利就是我們的了。”
“那個林阮也是蠢,隻知道買買買,根本不知道自己成了我們手裏的刀。”
“等陸舟一倒,她也就是個沒人要的破鞋。”
轟——
我腦子裏像是炸開了一道驚雷。
手裏的口紅“啪”地一聲掉在地上。
原來如此。
什麼嫌棄我不體貼,什麼讓我做賢內助。
都是幌子。
他們的真正目的,是陸舟的技術。
而我,是那個突破口。
因為我懶散,因為我嬌縱,因為我花錢如流水。
所以,陸舟為了“養”我,挪用公款就顯得合情合理。
他們這是在捧殺。
利用我的“不懂事”,來毀了陸舟。
門外的聲音還在繼續,帶著得意的笑。
我看著鏡子裏的自己。
精致的妝容,昂貴的禮服。
像個精致的玩偶。
原來在別人眼裏,我就是個隻有臉蛋沒有腦子的廢物。
甚至,是個害人精。
我深吸一口氣,撿起地上的口紅。
重新塗好。
鏡子裏的女人,眼神變了。
原本的慵懶散漫消失不見。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淩厲的寒光。
想拿我當刀?
也不怕崩了你們的牙。
我林阮雖然懶。
但我不蠢。
更何況,陸舟是我的人。
除了我,誰也不能欺負他。
我推開隔間的門,踩著高跟鞋走了出去。
江雪正站在洗手台前補妝,看到我,嚇了一跳。
“林......林小姐?”
我走到她身邊,打開水龍頭洗手。
慢條斯理地擦幹。
然後轉頭,衝她燦爛一笑。
“江副手,口紅顏色不錯。”
“不過,不太適合你。”
“太廉價。”
說完,我把擦手的紙巾扔進垃圾桶。
轉身離去。
從這一刻起。
那個隻會撒嬌賣萌的林阮,死了。
現在的我。
是鈕祜祿·林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