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賀明川那天,我被人侵犯過。
隻不過是強奸未遂。
當時我畢業一年,在子公司任命項目經理。
若是能拿下那個項目,至少可以維持子公司近三年的發展。
為了那個項目,我帶著人陪了合作商整整一周。
吃飯、住宿、娛樂項目,全部是我自掏腰包。
簽合同那天晚上,我又陪著喝了兩三瓶白酒。
喝到最後,隻能去衛生間催吐保持清醒。
淩晨一點,合同終於簽了字。
我給手下幾人打好車,便準備走回去。
酒店離吃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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