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問我們打起來的原因,我一口咬定爸媽不讓我認回兒子。
為此我還表明誌向:
“李明出爾反爾,容不下我兒子,我不可能和他結婚!今天我必須把兒子認回去!”
警察聽了也覺得應該把孩子認回去,開始勸我爸媽。
媽媽說陽陽是他兒子,但一說做親子鑒定她又不敢。
最後口不擇言地說:
“其實陽陽是我們領養的!”
我笑了,等的就是這句話,我立刻要求爸媽提供領養手續。
像爸媽這種有孩子的家庭很難領養小孩,陽陽又是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