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看著我提交的一摞摞證據,眉頭緊鎖,眼神裏滿是對趙家的厭惡。
判決結果毫無懸念。
準予離婚。
孩子歸我撫養,趙剛不僅要支付撫養費,還要賠償我精神損失費五萬元。
雖然他現在一分錢都沒有,但這隻是個法律程序。
更重要的是,警方根據我在網上曝光的證據,正式對趙剛、趙梅以及那個騙子提起了公訴。
罪名是保險詐騙罪和故意殺人罪。
雖然孩子沒死,但他們的主觀惡意極深,且手段極其殘忍,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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