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法院宣判。
法庭上,座無虛席。
林美鳳和江誌遠坐在被告席上,顯得異常蒼老。
林美鳳頭發花白,神情呆滯;江誌遠坐在輪椅上,歪著嘴流口水。
而江天賜站在他們旁邊,依然賊眉鼠眼地四處張望,試圖尋找並沒有出現的律師團。
法官敲響了法槌。
“被告人林美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江誌遠,犯故意殺人罪(共犯)、包庇罪、經濟詐騙罪,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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