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法統”,本來與舊史學上所謂正統、理學家所謂道統,同一無意識。從光明的方麵說,是革命派的人士借此作反抗北洋軍閥的招牌的;從黑暗的方麵說,竟是百十個議員借此維持他們的鐵飯碗的招牌。民國2年選出的國會議員,法定的任期分明隻有三年(參議員任期六年),到了民國11年還要恢複集會,又不是全國的選民死盡了,無可再行選舉;袁世凱的總統任期,黎元洪補充未了,已經馮國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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