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自皖直戰爭和南方自粵軍回粵後,兩方都失去了統一的中樞勢力,從此入於南北各軍閥的混戰時期。此時期之內,護法的旗幟雖然尚未消滅,但護法二字已不為一般人所注意;所謂“聯省自治”的運動應時而興。因為一般人士,看到南北兩方都沒有一種可以統一全國的力量,不如采用聯邦製(聯省自治,以後簡稱聯治,意思便是仿效歐美的聯邦製),或者可以脫去軍閥割據的混沌狀態,達到統一的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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