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事兒,還沒完。現實中的反殺隻是第一步,網上的那筆賬,還沒算呢。
我回到家,洗了個澡,換了身舒服的睡衣,坐在電腦前。
文件夾裏的“證據”,是時候見光了。
我登錄了那個被罵成篩子的賬號,沒有刪除之前的任何一條評論,而是直接發布了一條長微博,標題簡單粗暴:
《我是那個被罵吸血鬼的實習生,這是我的行駛證、報警回執和敲詐錄音。》
正文裏,我羅列了事實:
車輛權屬證明:行駛證照片、購車發票,車主名: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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