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帶陸知行去了醫院。
好在燙傷不重,不會留疤。
又陪他去派出所做筆錄。
警察問是否和解。
陸知行看向我。
“我很糾結,錯的不是她,是張建國,但她侮辱了我爸。”
“不,她是幫凶。”
我解釋。
“張建國吞了賠償金,她卻把責任推到受害者身上,這就是幫凶。”
陸知行決定,不和解。
從派出所出來,已是晚上。
月明星稀。
我問他:“這份兼職還做嗎?”
“辭了。正好我拿到了建築設計院的實習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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