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
律師把最終調解書放在我麵前。
“殷芝芝同意返還二十六萬七,分期支付。”
“孩子撫養權歸你,她每月付三千撫養費。”
“房產因為是你婚前財產,她無權分割。”
律師頓了頓:“另外,她公司那邊......好像出了點問題。”
我抬起頭:“怎麼了?”
“聽說她‘偽裝社恐PUA丈夫養情夫’的事,被同事傳開了。”
“領導找她談過話,原本內定的晉升名額,給了別人。”
律師推了推眼鏡:“還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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