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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芳被刑事拘留的第七天,檢察院批捕了。
虐待罪、誹謗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並罰,律師說至少三年起步。
她弟弟出現了,找到社區中心,說願意替姐姐賠償我的名譽損失,求我出具諒解書。
我問他:“拆遷款的事,你知情嗎?”
他眼神閃躲:“我就是聽說......”
“聽說你姐姐要把母親送養老院,獨吞三百萬,你沒反對,對吧?”我冷笑,
“現在出來裝好人了?王阿姨在養老中心住了一周,你去過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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