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找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
我把我所有的積蓄都拿了出來。
“我要委托你們,向林氏集團的董事長林正雄先生,傳遞一個消息。”
我對律師說。
“告訴他,他的女兒林婉,很可能已經出事了。”
“現在在沈言身邊的那個,是個冒牌貨。”
律師看著我。
“女士,您有證據嗎?”
“沒有證據,這種指控屬於誹謗。”
我從懷裏拿出那個小小的銀色盒子。
“我沒有直接的證據。”
“但我有一個請求。”
“請你轉告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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