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出資百分之九十買的房子。
離婚後卻要分一半給周時霖。
我雖然不甘心,但好過未來一輩子都賠進去。
房子賣掉後,我拿著屬於自己的錢在公司附近買了一套新房子。
雖然麵積比之前小三分之二。
卻十分溫馨。
我帶著女兒搬家。
家裏再也沒了滿地亂丟的紙團、臭襪子。
馬桶上不會出現洗不盡的汙漬。
就算我炒菜加再多鹽,都不會有一個人頤指氣使指著我的鼻子罵。
說我是個一無是處的蠢貨。
領離婚證那天,周時霖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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