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寄到了我手裏。
看著上麵白紙黑字的判決結果,我終於長籲一口氣。
趙國強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同時,因他在婚內轉移財產且存在重大過錯,法院判決他淨身出戶,並需賠償我精神損失費和醫藥費共計二十萬元。
至於劉翠和她那個賭鬼老公,因涉嫌巨額詐騙和敲詐勒索,數罪並罰,分別被判了五年和七年。
那個所謂的金孫,在劉翠被捕後的拘留期間,因為她情緒激動導致的先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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