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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爸爸去世後,媽媽提議她來抽簽分遺產。

結果房子歸了大哥,存款給了小妹,而我得到了遺囑紙條——照顧媽媽。

後來媽媽說心疼我獨自贍養壓力大。

又提議由她每年抽簽決定住誰家。

可連續十年,媽媽抽到的都是我。

大哥拍著我的肩膀感慨:

“還是二妹有福,能天天陪著媽。”

媽媽喜笑顏開:

“咱娘倆就是斷不開了,還好是你,其他人伺候我總是差了點。”

小妹甩來一疊繳費單:

“老規矩,媽在誰家,錢誰出。”

理智的弦徹底繃斷,我失手碰翻簽筒。

這才發現三根簽,每根都寫了我的名字。

......

“這是什麼意思?”

大哥咳嗽一聲:

“二妹,你別多想,這就是巧合。”

“巧合?”

我把三根竹簽一字排開:

“十年,每次抽簽都是我,我倒想認為是巧合,可三根簽,隻有我的名字,大哥,你覺得這是什麼巧合?”

小妹放下筷子,語氣不善:

“二姐,你什麼意思?懷疑我們做手腳?”

“難道不是嗎?”

我抬起頭,一個個看過去。

媽媽躲閃著我的目光。

大哥皺著眉,一臉不耐煩。

小妹翻了個白眼,仿佛我在無理取鬧。

原來他們都知道。

原來這十年,我一直活在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裏。

但我也瞞了一件事沒告訴他們。

其實我不是媽媽的親生女兒,而是被抱錯的首富之女。

這些年和我的親生父母也保持著聯係。

我沒點破,也沒離開,不過是我心裏放不下這個家,舍不得他們。

也因為我可笑地以為,真心付出總會換來真情。

可沒想到,自己到頭來還是個笑話。

我把竹簽扔回桌上:

“別抽了。”

“你們誰愛伺候誰伺候吧。”

一聽這話,大哥一拍桌子:

“二妹!你現在連媽都不願意伺候了?你這是要當白眼狼嗎?”

“我不願意?”

我的目光掃過小妹手上新做的鑲鑽美甲。

掃過大哥隨手放在桌邊的嶄新車鑰匙。

最後落在這滿桌我忙碌了整整一天的飯菜上。

“大哥,爸去世後,家裏日常開銷,媽看病吃藥,你們時不時要的應急錢,哪一筆不是我出的?你叫我白眼狼?”

小妹把筷子一摔:

“說這些幹什麼?照顧媽是義務!再說那不都是你自願的嗎?說得好像我們逼你了似的!”

我點點頭,從隨身包裏拿出一個舊筆記本翻開:

“你說義務,行,那我們算算。”

“從爸去世那年到現在,十年,我每個月工資一萬二,交給媽八千作為家用和她的贍養費,剩下的我自己開銷還要時不時貼補你們,這是明細。”

“大哥,你結婚彩禮十萬,我出的,小妹,你去年整容六萬,我出的,媽七次住院,總費用二十三萬,醫保報銷後自付九萬八,我出的。”

“物質說到這裏,這十年,三千六百多天,我每天早上五點起床做早飯,晚上給媽按摩到半夜,睡覺從沒超過六個小時。”

“媽每次住院,都是我陪床,大哥最長一次待了十分鐘,小妹每次提著果籃拍張照片就走了。”

“我因為長期熬夜和焦慮,去體檢,什麼結節,乳腺增生,神經衰弱,一身的病,你們誰問過一句?我自認為我的義務盡到了,你們的呢?”

三人臉色變了。

媽媽先反應過來,開始哭嚎:

“我這是造了什麼孽啊!養出個白眼狼,跟一家子人算賬討債啊!”

大哥指著我鼻子罵:

“何月!你現在是翅膀硬了?花點錢就了不起了?媽養你二十多年,就養出個討債鬼?”

小妹也瞪著我,滿眼的不服氣。

我看著這三張理直氣壯的臉,心突然涼透了。

十年。

我人生最好的十年,我自以為是家人間的相互幫扶,多苦我都不說一句。

可在他們眼裏,我隻是個好用的保姆。

“好。”

我放下本子,一根一根地掰斷了那三根簽。

“你們說的都對,是我不識好歹。”

我把斷簽扔在地上。

“從今天起,媽是你們的了,你們三個好好過,以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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