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了推眼鏡,繼續道。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因此,這些債務純屬您與孟蔓女士的個人債務,與龍溪月小姐無關。”“當然如果你執意不離婚,我會代表龍溪月女士把相關證據提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律師的話如同最後一記重錘,砸碎了宋澤銘所有的僥幸和妄想。
他癱坐在地上,麵如死灰。
光頭見狀,立刻識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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