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案子審了三個多月。
開庭那天,我沒有去。
我的律師去了。
林悅犯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那個殺人犯,數罪並罰,同樣是無期徒刑。
兩人都上訴了,但二審維持原判。
律師把判決書複印件遞給我。
“他們這輩子出不來了。”
“你可以安心了。”
我把房子掛了出去。
因為是“凶宅”,價格壓得很低,但我不在乎。
簽合同那天,買家是個帶著女朋友的年輕男人。
女孩小聲問:“這房子……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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