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笑我國舊小說中,最有一種俗例,便是書中一位重要人物,無不被人誣害,誣害的結果,必說身監法場,引頸就刑。原是故意用一種驚人之筆,希冀震駭閱者耳目。然而他又未嘗布置妥帖,及至到了無可奈何的時候,苦於沒有法子,轉換過來,他那一支筆,便忽然想到黎山老母,或是太白金星,半天價起了一陣狂風,硬生生便將這人攝得無形無影。再不然,也不過是英雄劫獄,好漢喬裝,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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