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曰:有虞氏畫衣冠,異章服,以刑輔繆而奸不犯,其人醇。湯、武鑿五刑,傷四肢,以繆輔刑而奸不止,其人淫。有虞非仁者,湯、武非暴也,其道異者,時也。
古之善治者不賞仁,賞仁則爭為施而國亂;不賞智,賞智則爭為謀而政亂;不賞忠,賞忠則爭為直而君亂;不賞能,賞能則爭為功而事亂;不賞勇,賞勇則爭為先而陣亂。
夫蒞眾以仁,權謀以智,事君以忠,製物以能,臨敵以勇,此五者士之常。賞其常則致爭,致爭則政亂,政亂則非刑不治。故賞者忠信之薄,而亂之所由生;刑者忠信之戒,而禁之所由成。刑多而賞少則無刑,賞多而刑少則無賞。刑過則無善,賞過則多奸。王者以刑禁,以賞勸。求過而不求善,而人自為善。賞,文也;刑,武也。文武者,軍之法,國之柄。明主首出,庶物順時,以撫四方。執法而操柄,據罪而製刑,按功而設賞。賞一功而千萬人悅,刑一罪而千萬人慎。賞無私功,刑無私罪。是謂軍國之法,生殺之柄。
故曰:能生而能殺,國必強;能生而不能殺,國必亡。能生死而能赦殺者,上也。刑賞之術,無私於人,常公於世,以為道。其道也,非自立於堯舜之時,非自逃於桀紂之朝,用得之而天下治,用失之而天下亂。治亂之道在於刑賞,不在於人君。過此以往,雖彌綸宇宙,纏絡萬品,生殺之外,聖人錯而不言。